关于尽快办理冰冻灾害造成室内财产损失报案
根据无锡市民政局文件“锡民救〔〕2号《关于切实做好户籍居民家庭冰冻受损补偿工作的紧急通知》。今年1月下旬,我市遭受寒潮冰冻天气影响,导致部分居民家庭因自来水管道、太阳能热水器、水表等爆裂,造成室内家庭财产损失。为了切实落实城乡户籍居民住房财产保险制度,让受灾家庭得到快速、有效普惠性救助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偿范围
此次冰冻灾害补偿范围确定为全市(含江阴市、宜兴市)城乡户籍居民家庭以户为单位(即以一本户口簿为单位),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一处(仅限一处)住房的室内财产,因自来水和下水管道、太阳能热水器、水表等破裂致水外溢造成的损失。
城乡户籍居民家庭有多处住房进水受损的,可自主选择其中一处住房的室内财产住房损失作为补偿范围。
受灾家庭的违章建筑和与住房不成一体的车库及其附属设备、室内装潢、室内财产损失不列入补偿范围。
二、补偿工作
1、报案:受灾家庭于年2月7日前向无锡人保财险公司及时报案(报案),逾期将视同受灾家庭主动放弃补偿。
2、于2月17日前,到梁溪社区服务中心填写《无锡市户籍居民冰冻灾害受损情况汇总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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